我校与海南续签省校校际合作协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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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综合消息(记者 赵习钧)1月25日,我校与海南省人民政府续签省校合作协议、与海南大学续签对口支援协议签约仪式在海口市海南迎宾馆举行。海南省省长沈晓明、副省长王路,我校党委书记李家俊、党委常务副书记舒歌群,海南大学党委书记武耀廷、校长李建保等出席了签约仪式。海南省教育厅、人社厅、科技厅及我校党办校办、研究生院、人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40余人参加了仪式。
  仪式上,海南省政府秘书长陆志远和舒歌群分别代表省校双方签署合作协议,这是2008年海南省和我校首次签署合作协议后续签的省校协议。根据协议,双方将围绕海南省生态环境、经济特区、国际旅游岛“三大优势”项目,对接海南省旅游业等12个重点产业开展合作。其中,我校为海南省在教育合作与人才培养、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支持;海南省支持我校在海南省建立实体性机构开展相关工作。随后,舒歌群、海南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廖清林分别代表我校和海南大学签署了《“十三五”天津大学对口支援海南大学协议书》。根据协议,我校与海南大学将在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。据悉,我校于2009年与海南大学首次签订了对口支援协议,并开展了相关工作。